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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神农架林区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实践注重三考量之成效

发布时间:2019-05-0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党建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立足新起点、迈向新征程、迎接新挑战,注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去思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战略布局,深层考量以党的思想路线方针统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司法行政职责使命,在实践中促进了党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党对司法行政绝对领导考量政治站位着力点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这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也为新时期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司法行政以新站位、新格局、新视野谋划司法行政在政治建设中新的作为,奋力开启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充分认清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大责任。如何正确把握好工作定位,发挥好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也是司法行政值得深思和考量的。在学习实践过程中,司法局党组认真审视自身职能,深入调研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机关作用发挥情况,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明确了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对涉及根本方向问题决不含糊,带领全体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并针对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与核心发生的转变,探索合理的工作机制和途径,在理念上强化党建工作认识,党建目标细化为工作标准,并用制度规范党建工作;在方法上提升党建工作实效,加大先锋模范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把党建工作的目标创新服务民众;在机制上改进党建工作方式,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思路,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在作风上落实党建工作基础,树立服务人民,联系人民的群众意识,做到心系百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确保了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党组和党支部担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责任,在司法行政党建工作中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定力量,是政治上、思想上团结干部职工的核心,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重要“影响源”,是实践党的先进性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林区司法局党组及党支部把考量服务意识放在党支部建设的首位,适应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新要求新变革,并在日常的工作中创新工作方式来带动支部组织活动的创新,同时发现问题,改变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站稳政治立场,严把政治方向,有力增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和凝聚力,确保了党的执政根基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干部职工相信党组织,配合党组织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创新发展,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顾问制度等优势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抢占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阵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通过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话语转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引导当事人和群众明辨是非,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到大众的日常生活,凸显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引导党员干部把准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 司法局在政治方向上要求党员增强政治定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用坚定的信仰统一思想,铁一般的纪律统一意志,严密的组织和制度推动工作的开展和工作能力的提升,近年通过考量和不断完善政治学习、车辆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健全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组织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新时代面对面》《林区纪委通报》等各类文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齐心协力为共同理想而凝心聚力,为确保全区绝对安全稳定、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凝聚起强大思想合力。

驾驭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考量领导干部适应力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勇于战胜面对的困难和挑战,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职能部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充分考量党组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切实做好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引导教育党员和群众工作,在风险治理上要有驾驭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不仅要敢担当精神,还要有善于应对和处理各种复杂矛盾时适应能力,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增强掌控和防范风险的谋划运筹能力。

  一是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在司法行政实践工作中,领导干部具有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和风险识别能力,具有风险的前瞻性才能适应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针对社区矫正、律师代理等司法行政职能,局领导考量从强化业务知识能力入手,增强科学判断形势与风险识别能力,坚持辩证思维,抓苗头,尽早介入风险治理,一些苗头性问题和重大风险注重风险识别,提升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如社区矫正入矫风险防范,在社区服刑人员交接、管、帮、罚等环节“关键控制点”上的及早风险识别;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不力,纠纷不能及时排查调处或调处不当引发矛盾纠纷升级的及时风险识别;律师代理,收案、收费和办案出现失误会引发的防范风险识别;公证文书不真实、不合法及泄秘引发的风险防范识别;援助案件违纪,违背职业道德,工作不实引发的预防风险识别等能力。

  二是增强驾驭风险的本领。在驾驭风险本领上重点考量领导干部掌握风险的类型,知晓发展道路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风险,补齐风险治理体系建设滞后、风险治理能力不足的短板,抓住要害、找准原因,动态排查各个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经过不懈努力,不断提高了驾驭各种风险的能力,牢牢把握住了工作主动权。从实践考量上看,驾驭风险能力应正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风险,防控因重大事项决策、越权或推诿、审前调查评估、特殊人群管理、律师接受各类宴请、公证处办理 “人情证”、矛盾纠纷积压等各方面将会发生的风险,增强驾驭风险的本领,建立防控机制,面对各种复杂矛盾,保持思想高度警觉,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风险,做到知己知彼,具有在重大风险出现时不手足无措,风险再多再大也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保持政治定力、驾驭局面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是提高管控风险能力。做好风险管控工作,在源头上下功夫,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形成机制,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风险管控落到实处。司法局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司法职能的需要,考量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认真开展干部职工执业纪律和理想、信念、宗旨、道德规范教育,制定风险管控制度和责任清单,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把服务与管理并重,研究部署对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等职能风险管控措施,特别针对特殊人群规范执法,严把调查评估,严控手机定位,严格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动态情况,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及时与公安机关建立动态通报, 人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管控措施,开展针对性教育,进行心理疏导、亲情感化、邻里相助等多种形式帮教,对重点时段采取重点管控,提升防控风险能力。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考量司法行政践行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表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考量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实践优势,一切工作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让更多的人民群众都能够分享到社会的红利。

  一是提升践行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担当,必须考量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升党组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局党组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不断提高干警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提升在开展工作中宣传法律、解答法律和引导群众守法用法的能力,把为人民服务精神融入到新时代党员和干部品格中,牢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在司法行政实践工作中做人民满意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教员,以专业的法律素养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服务神农架的经济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为我区发展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二是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中,局党组重点考量重新组建司法局的新职能、新任务、新使命调动和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工作热情,提高担当觉悟,激发敬业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公共场所和基层法治宣传广泛覆盖,使法治精神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着重抓好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建设,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有力推进,全区“三治融合”、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中仅四月共排查93件矛盾纠纷,其中乡镇52件矛盾纠纷,目前已进行化解、分解交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方法,实现无缝对接机制和法治宣传阵地化教育,形成多方整合资源“大帮教”格局;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了区、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为全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完成公证体制改革,并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活动,精准对接基层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安排执业律师坐班接访,并实现了全区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保证了司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点实、效果好。

  三是确保人民群众感受更多获得感。坚持重心下移,夯实服务人民群众基础工作中,局党组重点考量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党组和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司法行政工作的渗透力。首先注意运用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服务人民群众,以中心大局为导向、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责任,坚持把服务人民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把执法普法和法治建设与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服务人民群众过程,汇聚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职能中提高服务针对性,通过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律宣传和公共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等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打造法律服务“亲民、惠民”品牌,增强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与服务人民群众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次找准开展服务人民、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着力点,运用司法行政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职能,发挥法治建设中的参与者、推进者、服务者、实践者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各项举措和服务供给更加及时精准高效,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构筑社区矫正管控新模式建设中确保群众意愿准确掌握、群众诉求快速回应、群众困难及时解决。最后做好超前引导、善后疏导,在完善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基础上,探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山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组织律师、公证员、退休干部等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使司法行政在服务人民群众中通过宣传教育解释事前引导,宣传劝解当事人依法履行义务,减少违法行为事后疏导,打造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品牌。实践证明,“过硬”的党组和支部才是司法行政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核心作用,有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支撑引领,才能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了解群众疾苦和办事难,了解群众急需解决的困难,提升服务效果,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才能把司法行政工作拓展到民生领域,向下岗职工、农民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延伸,为基层提供优质的服务,群众满意度才有更大提升。(董定权)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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