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王杰 袁涛)今年以来,沭阳县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开展“护苗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帮教体系,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和预防帮教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三大文件保障执法规范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细则》、《沭阳县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及其参与刑事诉讼的工作规范》、《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意见》三个文件,在案件办理、合适成年人制度以及保护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方面,确保未检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其中《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意见》已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决定于5月底6月初进行会签,该文件对该类案件范围、特殊办案要求及司法救助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确保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合法合理化。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未成年人知法懂法。该院先后开展未检工作30年专题宣传活动,比如在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对15名涉罪青少年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及专题讲座活动;多次在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派发宣传册、法律咨询的方式进行,受教群众500余人次;在章集小学开展“提高安全防卫能力,远离不法侵害”讲座,其中还邀请中心医院护士为小学生讲解生理健康知识,旨在树立小学生安全防卫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在国际学校开展“远离网吧,健康上网”讲座,呼吁学生在暑期健康上网,远离不法侵害。
三是争创典型,带动开展县未成年人保护。2016年3月8日该院未检科荣获县妇联颁发“三八”红旗集体奖。此外,该院积极参与全县沭阳县留守儿童保护工作会议,以县普查留守儿童为契机,草拟关爱留守儿童实施方案,旨在提升留守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律维权意识,消除违法犯罪诱因。该院筹划建立沭阳县青少年法制关爱基地,2016年初在沭阳中专开展基地建设启动仪式,并播放微电影,以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青少年自爱自强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申报青少年维权岗,建立专门窗口受理涉青少年案件、扩大青少年维权举报途径,联合相关部门形成解决青少年问题绿色通道,追求便捷、快速、高质的涉青少年案件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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