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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法院:规范执行 保护抵押权人利益

发布时间:2022-07-0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刘晨 王征文)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房屋在某银行设定了最高额抵押,为保护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利益,避免矛盾的产生,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查封手续一并向最高额抵押权人送达,最高额抵押权人对该院的细致工作表示感谢。

  法律链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出现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情形的,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因此,即使是在最高额抵押的有效期间内,如果出现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情形的,债权就被提前确定了,此后新发生的债权就不在该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内。如果抵押权人在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后仍发放贷款,会导致此后发放贷款脱保。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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